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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12 深市 凯恩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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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恩股份: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04-06-29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 10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 市 公 告 书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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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全体董事承诺本
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 高级管
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
的意见, 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 请投资者
查阅 2004 年 6 月 14 日刊载于 《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 上海证券报》和 《 证
券日报》 的本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以及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附录。
第二节 概 览
股票简称: 凯恩股份
股票代码: 002012 沪市代理股票交易代码: 609012
总股本: 10,821.6277 万股
可流通股本: 3,000 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股本: 3,000 万股
发行价格: 7.03 元/股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 2004 年 7 月 5 日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人):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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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以及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 2004] 89
号《 关于核准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本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法人股、 自然人持有的未流通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第一大股东浙江凯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
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也不会要求或
接受本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第三节 绪 言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和 《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并按照中国证监会《 公
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 号— 股票上市公告书》 的要求编制的,
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
“ 公司” 或“ 凯恩股份”)和本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89 号文批准, 本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17 日
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以向深市、 沪市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成功
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 7.03 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4]47 号《 关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 批准, 本公司公开发行的 3,000 万股社会
公众股将于 2004 年 7 月 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股票简称“ 凯恩股
份” , 股票代码为“ 002012” 。
本公司已于 2004 年 6 月 14 日在《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
报》 和《 证券日报》 上刊登了《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
明 书 》 全 文 及 其 附 录 材 料 可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指 定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查阅。因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披露距今不足3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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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故与其重复的内容在此不再重述, 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文件。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KAN SPECIALITIES MATERIAL CO., LTD.
法定代表人 王白浪
成立日期 1998 年 1 月 23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 108 号
办公地址及邮政编码 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 108 号(323300)
董事会秘书 赵键
电话号码 0578-8128682
传真号码 0578-8121286
互联网网址 www.zjkan.com
电子信箱 kan@public.lsppt.zj.cn
二、 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本公司原名“ 浙江凯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于 1998 年 1 月 23 日, 系
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委[1997]156 号文批准, 由浙江遂昌凯恩集团
有限公司工会、 浙江遂昌凯恩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 浙江凯恩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遂昌县电力工业局、丽水地区资产重组托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 “ 丽
水市资产重组托管有限公司” )、 浙江利民化工厂等五家发起人依据《 公司法》
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设立时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 名 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浙江遂昌凯恩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2,835.3487 65.25%
浙江遂昌凯恩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 23.01%
遂昌县电力工业局 400.0000 9.21%
丽水地区资产重组托管有限公司 80.0000 1.84%
浙江利民化工厂 30.0000 0.69%
合 计 4,345.3487 100.00%
1999 年 8 月, 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并经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浙
江凯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更名为“ 浙江凯恩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2002 年 5
月, 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并经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浙江凯恩特种纸
股份有限公司” 再次更名为“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设立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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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进行过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设立至今股权转让情况如下: 2001 年 4 月至 5 月, 凯恩集团工会将其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835.3487 万股全部转让, 其中向凯恩集团转让 1,350.3514
万股, 向浙江金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 浙江金科实业有限公司” )
转让 150 万股, 向王白浪、 叶跃源等 9 名自然人转让 1,334.9973 万股, 转让完
成后, 凯恩集团工会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2001 年 5 月, 遂昌县电力工业局将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50 万股转让给浙江金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1 年 6 月,
丽水市资产重组托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2 万股转让给凯恩集团;
2002 年 8 月, 孙振群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5 万股转让给自然人赵文伟; 2002
年 9 月, 丽水市资产重组托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8 万股转让给凯
恩集团。
2002 年 10 月, 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已审计)按每 10
股送 8 股向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股份总额相应增加至 7,821.6277 万元。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 2004] 89 号文核准, 本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成功发行了人民币普通
股 3,00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 7.03 元。 此次发行完成后, 本公
司的总股本为 10,821.6277 万股, 注册资本为 10,821.6277 万元。
三、 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
1、 本公司主营业务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电子材料、 纸及纸制品的制造、 加工、 销售, 造纸原
料、 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 。 本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电解电容器纸、
双面胶带原纸、 滤纸原纸和电池隔膜纸等特种纸。 其中电解电容器纸是本公司的
主导产品, 其销售收入和利润均占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的 70%以上。
本公司生产的电解电容器纸共 10 个系列 100 多个品种, 是国内能够系列化
生产电解电容器纸的唯一厂家,也是全球范围内仅有的两家能够系列化生产电解
电容器纸的厂家之一。 经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统计, 2002 年本公司
的电解电容器纸国内市场占有率约 36%, 全球市场占有率约 20%。
本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原材料是绝缘木浆、 漂白木浆以及麻纤维。 本公司产
品采取直接销售方式, 客户主要为以公司产品作为原材料的下游厂家。
2、 本公司资产权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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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以租赁方式取得 3 宗土地的使用权, 共计 47,629 平方米; 以出让方
式取得 3 宗土地使用权(新厂区), 共计 186,903 平方米。 公司拥有在以租赁方式
取得的 3 宗土地上的房产, 共计 36 栋(套), 拥有在以出让方式取得的 3 宗土地
上的 2 幢厂房, 2 间仓库以及水处理设施、 锅炉房、 门房间等建筑物的房产。 公
司在杭州拥有一处写字楼房产。
本公司拥有“ ” 、 “KAN” 和“ 凯恩” 牌商标。 公司拥有自营进出口权。
第五节 股票发行与股本结构
一、 本次股票上市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3,0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7.72%
发行价格 7.03 元/股
发行市盈率 14.65 倍(按公司 2003 年度净利润和股本全面摊薄
计算)
发行前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 1.46 元/股(按公司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并扣除其中的拟分配现金股利后全面摊
薄计算); 发行后: 2.85 元/股(扣除发行费用)。
市净率 2.47 倍
发行方式 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
发行对象
于 2004 年 6 月 14 日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上海证
券交易所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的收盘市值总
和不少于 10,000 元的投资者。 配售时, 投资者分
别使用其所持有的两市的股票市值。
本次发行股份的上市流通
2004 年 7 月 5 日起,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起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公司其余股份按国家有关规
定暂不流通。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认购股款共计 210,9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 195,016,874.82 元。
发行费用
15,883,125.18 元 ( 其 中 : 网 上 发 行 手 续 费
729,125.18 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12,654,000 元、
律师费人民币 800,000 元、 申报会计师费人民币
1,500,000 元、 发行审核费人民币 200,000 元)
二、 本次股票上市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89 号文核准, 本公司于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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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6 月 17 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 本次股
票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进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机统计, 本次股票发行的深市、 沪市二级市场投资者
配号总数为 64,969,965 个,中签率为 0.0461751826%。
2004 年 6 月 18 日, 保荐机构在深交所举行了凯恩股份 A 股发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