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4-014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2014 年 3 月 13 日,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与宁波天弘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弘信德”) 签订了《股
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公司持有的浙江盾安冷链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称“盾安冷
链”) 90%股权 (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转让给天弘信德。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公司持有盾安冷链股权为 0,盾安冷链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交易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宁波天弘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注册地址: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五号办公室 147 室
法定代表人:李骆萍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3 年 11 月 25 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股权概况
本次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担保权等权利限制,
也不存在权属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查封、冻结等情形。
2、标的股权价值
标的股权价值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审计、评估价值为依据,经
交易双方商议确定。
3、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盾安冷链总资产为人民币 3,856.61 万元,净资
产为人民币 2,353.37 万元;201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006.24 万元,
净利润为人民币 370.25 万元。(经审计)
4、本次转让盾安冷链 90%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公司不存在
为盾安冷链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根据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天健沪审(2014)23 号《浙江盾
安冷链系统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报告》审计的盾安冷链总资产为 3,856.61 万
元,总负债为 1,503.24 万元,净资产为 2,353.37 万元;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为
基准日的中和评报字(2014)第 BJV2144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的盾安冷
链总资产为 3,957.56 万元,总负债为 1,503.24 万元,净资产为 2,454.32 万元; 经
双方商议,公司向天弘信德转让持有盾安冷链 90%股权的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2,220.00 万元(大写:贰仟贰佰贰拾万元整)。
2、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天弘信德应当将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一次
性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3、公司应协助天弘信德办理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出售盾安冷链股权,符合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同时有利于整合经
营资源,提高公司管理效率。本次交易定价合理、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股权转让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合理、价格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股权转让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4、审计报告;
5、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