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0-074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7 年 9 月 2 日至 2017 年 9 月 11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 年 9 月 14 日,公司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7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7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事项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17 年 10 月 11 日为授予日,授予 184 名激励对象
1,378 万股股票期权。
6、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
认,公司已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完成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
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传化 JLC3,期权代码:037753。
7、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司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因公司进行了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15.24 元调整为 15.19 元。公司
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184 名调整至 165 名,股票期权数量由 1,378 万
份调整至 1,235 万份。
8、2019 年 7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
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因公司进行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15.19 元调整为 15.09 元。公司第
三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165 名调整至 142 名,股票期权数量由 1,235 万份
调整至 1,054.52 万份。
9、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
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确定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由于公司第三期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公司决定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所涉及的 142 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19.20 万份。
10、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由于第三期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且未行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标,公司决定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涉及的 14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735.32 万份。
二、本次注销情况
1、由于公司第三期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期限为 2019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0 日)已到期且未行权,根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决定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
2、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标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权的必要条件。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公司财务业绩考核指标为:
行权期 公司业绩目标
第三个行权期 传化智联 2019 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 200.00 亿元,且传化物流的净利
润不低于 10.70 亿元,扣非后净利润不低于 9.87 亿元;
注:上述“传化智联”指上市公司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传化物流”指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净利润”是指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是指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为 198.52 亿元,传化物流的归母净利润为 10.13 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 8.27
亿元;因此,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行权条件未达标。公司决定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
综上,公司决定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涉及的 14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735.32 万份。
三、本次注销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相关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关于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同意公司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期权。
2、监事会核查情况
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同意公司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期权。
3、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关于本次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公司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第4号》及《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