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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7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冠巨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民和路945号传化大厦展厅3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5日——2019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27),公告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128,809,7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3447%,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5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28,752,7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3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3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7%。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994,9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296%。

  会议由徐冠巨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128,803,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128,803,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148,069,886.6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5%;实现利润总额1,246,326,250.4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8,985,323.5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4.47%。

  表决结果:同意2,128,803,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2,128,803,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257,814,6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表决结果:同意2,128,803,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988,9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徐冠巨先生、徐观宝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988,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988,9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未来一年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计划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00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年,自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2,128,803,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2,128,803,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988,9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28,803,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28,803,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988,9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28,803,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988,9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2,128,803,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方怀宇、吴旻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