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068 证券简称:大地海洋 公告编号:202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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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6 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十条第二款“如遇紧急情况,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
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4 日通过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
事,召集人亦于会议上作出了相应的说明。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8 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伟忠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志坚先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参选,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汤临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汤临佳先生将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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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汤临佳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子议案并增加
临时提案的议案》
由于公司原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志坚先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参选,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 月 4 日收到股东唐伟忠先生出具的《关于增加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推举汤临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取消杨志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取消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00《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子议案“选举杨志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在该议案下增加子议案“选举汤临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唐伟忠先生作为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提案程序符合规定,董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消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子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6 日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汤临佳先生,男,1983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
员,博士学历,正高级教授。曾任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讲师、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讲师、副教授。现任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教授、副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临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以及《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