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5017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深圳市大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计划将持有深圳市大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物业”)100%股权转让给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控股”)。
2、大族控股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对公司持股比例为17.82%;大族控股同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公司董事高云峰因担任大族控股董事职务,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云峰
企业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2401室
经营范围:高新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大族控股集团(集团本部)的资产总额为485,444.92万元,净资产为54,341.83万元,201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599.28万元,净利润-20,434.9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至2015年3月31日,大族控股集团(集团本部)的资产总额为520,557.90万元,净资产为48,277.32万元,2015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6,064.5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大族控股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公司认为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资产为:深圳市大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2014年度审计数据,该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为1005.6万元。
大族物业成立于2009年09月17日,住所地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北区新西路9号大族激光楼3层314室,注册资本500万元。法人代表为陈联儿,税务登记证号码为440300693973971,主营业务为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机动车停放服务(分支机构经营,以上不含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须审批的项目)。
大族物业股东情况如下: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注册资本:105506.4758万元,法人代表:陈联儿,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1708485648,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
大族物业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大族物业的资产总额为1985.00万元,净资产为1005.6万元,201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3399.38万元,净利润 141.6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5年3月31日,大族物业的资产总额为1826.05万元,净资产为1058.17万
元,2015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为882.64万元,净利润51.08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本次交易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冻结等司法措施。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公司不存在为大族物业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该子公司理财的情况,以及大族物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标的价值是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第403号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各方协商确定目标资产的最终交易总价格为1,205.82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金额1,205.82万元,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期限为:协议签署后3日内支付。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因大族物业现有业务以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机动车停放服务为主,与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叠,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本次交易亦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大族物业业务为公司非核心业务,本次股权转让目的在于精简公司业务,提升主营业务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后,转让价款和账面成本的差额将计入本公司的损益,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正面影响。此次股权转让完毕后,公司不再持有大族物业股权。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大族控股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98.05万元。
九、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未损害公司利益。该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