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6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中标关联方公开招标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 年 8 月 27 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关联方公开招标项目公司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经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公司为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
宝旌)公开招标的《年产 2000 吨高性能 PAN 基碳纤维 2 号碳化线建设项目》(标
段(包)编号:0721-2264A813-B19-607/01,以下简称浙江宝旌项目)中标候选人。
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收到浙江宝旌发来的《中标通知书》,公司中标浙
江宝旌项目,预计合同金额 16,780 万元(含税,大写:壹亿陆仟柒佰捌拾万元整)。
本次公司中标关联方公开招标项目金额 16,780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
计营业收入的 9.7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鉴于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开招标项目,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本次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浙江宝旌签订合同。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关联方为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288PM85P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4,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6 年 11 月 1 日
营业期限:2016 年 11 月 1 日至 2036 年 10 月 25 日
法定代表人:李峻海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九一丘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研发:碳纤维、芳纶、玻璃纤维、树脂、差别化纺
织纤维、模具。销售:轻纺原料。(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除
法律法规禁止的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1,887.66 49.74
2 浙江精业新兴材料有限公司 14,162.308 32.19
3 绍兴鑫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950.032 18.07
合计 44,000.00 100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浙江宝旌董事兼总经理孙卫江先生、监事孙建江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精功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之董事、股东,分别持有精功集团 1.3333%、
2.0958%的股份,同时分别持有精功集团股东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精功
集团 76.25%股份)5.9680%、9.3810%的股份,另外,孙卫江先生、孙建江先生
分別持有浙江宝旌股东绍兴鑫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5%、25%的股份,孙建
江先生持有精功科技 2.38%的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孙卫江
先生、孙建江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浙江宝旌总资产 98,602 万元,净资产 48,701 万
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29,939 万元,实现净利润 11,102 万元(经审计)。 截
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浙江宝旌总资产 105,399 万元,净资产 48,983 万元,2022
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4,373 万元,实现净利润 282 万元(未经审计)。
5、近三年公司与交易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在最近三年与浙江宝旌之控股子公司吉林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原名:
吉林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宝旌)、浙江宝旌控股股东宝武碳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绍兴宝旌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宝旌)
发生过类似业务(不包括本次中标项目金额)如下:
序 签署时间 交易对方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 合同执行情况
号 (万元) 标的
2019 年 9 碳纤维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合同产品已
1 月 10 日 绍兴宝旌 85 带拉挤生 交付,公司累计收到合同总金额的
产线 70%的货款(即 59.5 万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合同已履行
完毕,公司已全额收到合同货款。
具体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
大丝束碳 潮资讯网上编号为 2020-019、
2 2020 年 4 吉林宝旌 18,300 纤维成套 2020-021、2020-032、2020-042、
月 生产线 2020-051、2020-056、2021-001、
2021-009、2021-014、2021-032、
2021-079、2022-002、2022-036、
2022-041 的公司公告及相关定期
报告。
2020 年 7 纤维缠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合同产品已
3 月 20 日 绍兴宝旌 3,120 机 交付,公司累计收到合同总金额的
89.8%的货款(即 2,802 万元)。
合计 21,505
6、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宝旌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项目概况及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浙江宝旌碳化线工艺设备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
容为:采购碳化线工艺设备,新建 1 条高性能碳纤维产线。
2、计划工期:预计于正式合同签署生效后10个月内(含整线调试时间)。
3、招标人: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中标人: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中标金额: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精功科技为本次招标项目中标单位,
预计合同金额为 16,780 万元(含税,大写:壹亿陆仟柒佰捌拾万元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不属邀标等受限方式。公司参与了公开招
标工作并中标。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开招标,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经过招标项目
评标委员会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因招标而
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交易旨在进一步加大公司碳纤维装备市场开拓力度,提升产品市场
占有率,本次项目中标金额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9.71%,后续若
公司能够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将扩大公司系列碳纤维生产线的产销规模,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与浙江宝旌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67.30 万元。
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三联先生、严建苗先生、夏杰斌先生对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开招标导致,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
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浙江宝旌签署正式合同,最终合同金额、相关具体内容及实施以正式签署的合同条款为准,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尽快办理与招标人的合同签订事宜。
2、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和该交易事项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目录
1、《中标通知书》;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