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0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司法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司法重整事项概述
2019 年 9 月 6 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功科技)
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柯桥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19 年 9 月 17 日,柯桥法院裁定受理精功集
团破产重整申请,并根据法律程序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2019 年
11 月 6 日,柯桥法院组织召开了精功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19 年 11 月 21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继续债务人营业的报告》《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等 7 项
议案。2020 年 3 月 12 日,柯桥法院裁定管理人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疫
情得到有效控制时止。2020 年 8 月 14 日,柯桥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9]
浙 0603 破 23 号之二),裁定对精功集团、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绍兴众富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绍兴精诚物流有限公司、绍兴紫薇化纤有限公司、绍兴远征化纤有限公司、绍兴柯城轻纺原料有限公司、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精功集团等九公司)进行合并重整。2021 年 7 月 30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预招募公
告》。2021 年 9 月 30 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关于精功集团等九
公司重整招募进展情况的公告》。2022 年 4 月 15 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
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精功集团管理人综合前期预招募的相关情况,考虑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确定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的重整核心资产范围为“精功集团持有精功科技中的 13,650.24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9.99%,精功集团剩余持有的精功科技股份不作为重整核心资产,将另行处置”
等在内的五项核心资产,意向投资人尽调报名时间自 2022 年 4 月 15 日至 5 月
15 日 17 时止;正式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应当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 17 时前向
管理人缴纳竞选保证金和提交重整竞选文件。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刊登于 2019 年 9 月 7 日、2019 年 9 月 18 日、2019 年 11
月 8 日、2019 年 11 月 22 日、2020 年 3 月 17 日、2020 年 8 月 22 日、2021 年 7
月 31 日、2021 年 10 月 8 日、2022 年 4 月 16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19-044、2019-046、2019-061、2019-070、2020-013、2020-049、2021-035、2021-050、2022-020 的公司公告。
二、控股股东司法重整事项进展情况
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收到精功集团管理人发来的《关于精功集团有限公
司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进展的告知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正式报名已于 2022 年 5 月 15 日 17:00 截止,
缴纳尽调保证金并正式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共 1 名,为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如下:
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 亿元,法定代表人方朝阳,住所地上
海市闵行区黎安路 999、1009 号 28 层 2801 室,经营范围:对外实业投资、管理;
金属材料批兼零,大股东为方朝阳,持股比例 39.025%。
方朝阳持有精功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持股比例 2.0958%,市场主体登记为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同时持有精功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76.25%股权)股权,持股比例 9.38%。
下一步,管理人将依法推进后续竞选工作,意向投资人应当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 17 时前向管理人缴纳竞选保证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同时按照要求编制
并提交竞选文件,管理人将组织评选委员会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竞选文件进行评议,最终重整投资人将由评选委员会评议确定。鉴于意向投资人后续尚需缴纳竞选保证金、提交竞选文件及经评选委员会评议,故最终重整投资人确定尚存在不确定性。
管理人及精功集团等九公司将继续推进重整进程,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密切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 14,180.98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31.16%,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本次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者人招募公告纳入的重整核心资产范围包含了精功集团持有精功科技中的 13,650.24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9.99%,精功集团剩余持有的精功科技股份不作为重整核心资产,将另行处置。该事项将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2、精功集团等九公司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仍具有不确定性,虽然在报名期内有 1 名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但根据本次重整投资人
招募程序,正式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应当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 17 时前向精功
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缴纳竞选保证金和提交重整竞选文件。鉴于意向投资人后续尚需缴纳竞选保证金、提交竞选文件及经评选委员会评议,故最终重整投资人确定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与精功集团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精功集团所持公司
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所涉及的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精功集团公司债券及相关短期融资券未按期兑付及债务纠纷等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直接的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担保或违规担保等情形,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精功集团管理人出具的《关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