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的董事九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等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
月 12 日 刊 载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9号),公司以9.05元/股的价格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2,088,397股,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10月23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037,182,156股增加至1,169,270,553股。董事会同意将注册资本从1,037,182,156元变
更为1,169,270,553元,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可根据需要委派相关人员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改等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蔡礼永先生、郑阳先生、谢瑾琨先生和沈利勇先生作为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查验,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16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限售期合计28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全部成就,董事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手续。独立董事就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发表了同意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沈利勇先生辞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决定聘任董事张三云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谢瑾琨先生不再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决定聘任董事章卡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2月27日在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2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