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伟星股份”)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该所”)
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 2,272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36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2023 年(经审计)业务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含 A、 客户家数 675 家
B 股)审计情况 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
涉及主要行业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
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1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
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该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
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
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 50 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该所继续承接或执
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 何时开始 何时开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为注册 从事上市 始在该 本公司提供 报告情况
会计师 公司审计 所执业 审计服务
项目合伙人 江 娟 2004 年 2002 年 2004 年 2005 年 近三年签署过伟星股份、腾达建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诺力智能装备
江 娟 2004 年 2002 年 2004 年 2005 年 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
签字注册会 计报告。
计师 朱文霞 2019 年 2015 年 2019 年 2016 年 -
近三年复核过伟星股份、诺力智能
质量控制复 冯可棣 2009 年 2006 年 2013 年 -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钱江水利开发
核人 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 16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15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为 10 万元,较 2022 年度费用未超过 20%。
根据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标准以及审计工作量等因素来定价的原则,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4 年度的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核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执业经验丰富、资质优良;审计人员勤勉尽职,业务能力强;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相关决策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证照。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