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伟星股份”)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或“该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10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 1,900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49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5.01 亿元
2021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1.78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9.01 亿元
客户家数 60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6.21 亿元
2021 年上市公司(含 A、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B 股)审计情况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涉及主要行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
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4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
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监
督管理措施 1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9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 何时开始 何时开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为注册 从事上市 始在该 本公司提供 报告情况
会计师 公司审计 所执业 审计服务
项目合伙人 江 娟 2004 年 2002 年 2004 年 2005 年 签署腾达建设、喜临门、诺力股份
2021 年审计报告;签署腾达建设、
喜临门、诺力股份、当虹科技 2020
江 娟 2004 年 2002 年 2004 年 2005 年 年审计报告;签署诺力股份、当虹
科技、伟星股份 2019 年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 签署诺力股份、伟星股份 2021 年
计师 度审计报告;签署诺力股份、当虹
朱小雪 2014 年 2012 年 2014 年 2016 年 科技、伟星股份 2020 年度审计报
告;签署伟星股份、当虹科技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复核伟星股份、锦浪科技 2021 年
质量控制复 冯可棣 2009 年 2006 年 2013 年 - 度审计报告;复核物产中大 2020
核人 年度审计报告;复核物产中大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标准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年度 2022 年 2023 年
审计费用 130 万 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
的定价原则,商定其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审计结果符合公司实际,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会议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议,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如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国内一家大型的专业审计机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丰富,其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我们对公司续聘其担任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没有异议。
3、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监事会就公司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及有关意见;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证照。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