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8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12月15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
式发出,并于2012年12月1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
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章卡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续申请1.5亿元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因公司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的1.5亿元综合授信业务到期,董事会同
意继续向该行申请1.5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包括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短期贸易融资、
票据贴现等),授信期限为自相关合同签署之日起24个月。在该授信期内,公司可循环使用
该授信额度进行贷款。该项授信融资由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
没有附加条件。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
司上海伟星光学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联董事章卡鹏先生回避表决,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
意将上海伟星光学有限公司26%的股权转让给章卡兵先生;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将上海伟星光学有限公司15%
的股权转让给施兆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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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董事朱美春女士回避表决,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
意将上海伟星光学有限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李仕良先生;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将上海伟星光学有限公司19%
的股权转让给单吕龙先生。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发表了同意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12月21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伟星光学有
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1月7日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201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全文于2012年12月21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伟星光学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伟星光学有限公司部分股
权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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