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4-04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5 日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9:15,
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5 日 15:00。
(二)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B 座 13 层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书盈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共计28 人,代表股份 951,210,2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42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份 943,700,6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50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7 人,代表股份7,509,5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922%。
(八)出席会议的还有:董事余德忠、贾伟东,独立董事赵剑英、叶建华,监事毕瑞婕,副总经理茹启明、总会计师王萍,董事会秘书李琳,河南仟问律师
事务所律师张东、陈宇超。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8,680,017 股,反对 1,213,600 股,弃权 1,316,601 股,分
别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40%、0.1276%和 0.1384%,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979,3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6.3068%;反对 1,21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608%;弃权 1,316,6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5324%。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948,680,017 股,反对 1,095,700 股,弃权 1,434,501 股,分
别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40%、0.1152%和 0.1508%,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979,3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6.3068%;反对 1,09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4.5908%;弃权 1,434,5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9.1024%。
2.02 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948,680,017 股,反对 1,095,700 股,弃权 1,434,501 股,分
别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40%、0.1152%和 0.1508%,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979,3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6.3068%;反对 1,21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608%;弃权 1,316,6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5324%。
2.03 审议通过了《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948,680,017 股,反对 1,095,700 股,弃权 1,434,501 股,分
别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40%、0.1152%和 0.1508%,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979,3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6.3068%;反对 1,21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608%;弃权 1,316,6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5324%。
2.04 审议通过了《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948,680,017 股,反对 1,095,700 股,弃权 1,434,501 股,分
别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40%、0.1152%和 0.1508%,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979,3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6.3068%;反对 1,21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608%;弃权 1,316,6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5324%。
2.05 审议通过了《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948,680,017 股,反对 1,095,700 股,弃权 1,434,501 股,分
别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40%、0.1152%和 0.1508%,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979,3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6.3068%;反对 1,21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608%;弃权 1,316,6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5324%。
2.06 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表决结果:同意 948,680,017 股,反对 1,095,700 股,弃权 1,434,501 股,分
别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40%、0.1152%和 0.1508%,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979,3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6.3068%;反对 1,21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 16.1608%;弃权 1,316,6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5324%。
2.07 审议通过了《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948,680,017 股,反对 1,095,700 股,弃权 1,434,501 股,分
别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40%、0.1152%和 0.1508%,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979,3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6.3068%;反对 1,21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608%;弃权 1,316,6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5324%。
2.08 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948,680,017 股,反对 1,095,700 股,弃权 1,434,501 股,分
别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40%、0.1152%和 0.1508%,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979,3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6.3068%;反对 1,21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608%;弃权 1,316,6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5324%。
2.09 审议通过了《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948,680,017 股,反对 1,095,700 股,弃权 1,434,501 股,分
别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40%、0.1152%和 0.1508%,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979,3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6.3068%;反对 1,21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608%;弃权 1,316,6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5324%。
2.10 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948,680,017 股,反对 1,095,700 股,弃权 1,434,501 股,分
别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40%、0.1152%和 0.1508%,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979,3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6.3068%;反对 1,21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608%;弃权 1,316,6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532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8,680,017 股,反对 1,095,700 股,弃权 1,434,501 股,分
别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40%、0.1152%和 0.1508%,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979,3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6.3068%;反对 1,21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608%;弃权 1,316,6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532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8,680,017 股,反对 1,095,700 股,弃权 1,434,501 股,分
别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40%、0.1152%和 0.1508%,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979,3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6.3068%;反对 1,21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608%;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