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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港口: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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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上午 10:00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
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补选严刚先生为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首席运营官、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会议文件,现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严刚先生为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严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2.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严刚先生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二、关于聘任首席运营官、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就此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

    经审阅严刚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2.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合法。

    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经我们了解,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高平、李琦、郑永宽
                                    2021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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