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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冠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8

德冠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冠新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717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333.3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招商资管德冠新材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39.55元/股(不含39.55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39.55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900万股(不含9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39.55元/股,申购数量等于9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3年10月16日14:29:51:466的配售对象中,按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顺序从后往前剔除1个配售对象。

  以上过程共剔除113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56,99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5,664,750万股的1.006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1.6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3年10月19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3年10月19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31.68元/股,本次发行的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以下简称“四个数孰低值”)。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招商资管德冠新材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106,376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32%。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2,226,984股将回拨至网下发
行。

    5、本次发行价格31.68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9.3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9.5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5.7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6.1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31.68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
截至 2023 年 10 月 16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橡胶和塑料制品
业(C2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5.11 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截至 2023 年 10 月 16 日(T-3 日)可比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如下:

                    T-3 日收盘  2022 年扣  2022 年扣  对应静态市盈 对应静态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价      非前 EPS  非后 EPS  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元/股)  (元/股)  (元/股)  (2022 年)  (2022 年)

000859.SZ  国风新材    5.49      0.2564      0.1673      21.41        32.82

002014.SZ  永新股份    8.66      0.5924      0.5250      14.62        16.50

300806.SZ  斯迪克    18.36      0.3707      0.3145      49.53        58.38

                    算术平均值                          28.52        35.90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3 年 10 月 16 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2022 年扣非前/后 EPS=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3、因金田新材尚未上市,因此未在上表列示。

    本次发行价格 31.6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6.12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35.90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16 日(T-3 日)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
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25.11 倍,超出幅度约为 4.02%,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418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5,554 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 75.48%;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4,143,530 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 73.15%,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048.49 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4)《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108,830.05万元,本次发行价格 31.68 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105,600.84 万元,低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四个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市场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7、按本次发行价格 31.68 元/股和 3,333.36 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
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105,600.8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424.6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95,176.21 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9、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1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1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3年10月23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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