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5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
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 9,2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安徽兴欣”)进行增资,用以实施募投项目,本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0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2,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41.00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90,20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0,958.80 万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355 号
《验资报告》。
根据《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号 (万元)
1 年产14,000吨环保类溶剂产品及 31,250.00 26,850.00 公司
5,250吨聚氨酯发泡剂项目
2 8,800t/a哌嗪系列产品、74,600t/a 16,900.00 9,200.00 安徽兴欣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号 (万元)
重金属螯合剂、1,000t/a双吗啉基
乙基醚项目
3 研发大楼建设项目 3,750.00 3,750.00 公司
4 补充流动资金 15,200.00 15,200.00 公司
合计 67,100.00 55,000.00 -
三、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具体情况
为了便于募集资金管理并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9,200.00 万元以增加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资本公积 8,200.00 万元的方式
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兴欣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兴欣的注册资本将从5,000.00 万元增加至 6,000.00 万元,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其 100%股权。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 年 1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0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 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
经营地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 公司全资子公司
况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经营范围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3.9.30/2023年1-9月 2022.12.31/2022 年度
总资产 22,321.13 18,864.56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 净资产 2,709.59 1,260.21
务数据(万元)
营业收入 9,520.27 17,090.98
净利润 1,449.38 1,152.25
注:2022 年数据已被纳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2023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子公司安徽兴欣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兴欣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9,200.00 万元以增加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资本公积8,200.00 万元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