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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8

康冠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冠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73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 号)等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3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者在 2022 年 3 月 8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 年 3 月 8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
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的按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向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当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后续发行时间安排会顺延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2 年 3月 10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
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3 月 10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
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二、中止发行情况”。

  7、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
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8、网下投资者市值要求: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即 2022 年 2
月 28 日,T-6 日(含当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为 1,000 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 万元(含)以上。

  9、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和投资: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康冠科技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2021 年度,康冠科技实现营业收入 1,188,874.51 万元,较上年增长 60.36%;
营业利润 97,595.84 万元,较上年增长 93.39%;净利润为 92,354.05 万元,较上年增
长 90.4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85,511.48 万元,较上年增长 97.20%。

    康冠科技预计 2022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253,379.68 万元至 289,492.42 万元,
同比变动幅度为 13.40%至 29.57%;预计 2022 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17,893.68 万元至 20,443.96 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 50.29%至 71.71%;预计 2022
年第一季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259.12 万元至19,767.41 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 67.37%至 91.69%。

  上述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情况仅为公司初步预计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发行人的盈利预测,亦不构成业绩承诺。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审慎报价,理性参与决策。

                        重要提示

    1、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248.75 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75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康冠科技”,股票代码为“00130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申购及网上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和华林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华林证券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 9:30-15:00。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 4,248.75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40,248.75 万股,发行后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56%。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974.15 万股,为本次发行总量的 70.00%,网上
初始发行数量为 1,274.6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0.00%。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所属或直接管理的,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
初步询价开始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2 年 3 月 1 日(T-5 日))的 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
协会完成配售对象信息的注册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金投资者需同时完成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华林证券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只有符合本公告“三、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的相关安排(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标准”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深圳市
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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