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
达了全部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继国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且其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
公司独立董事蔡元庆先生、王明江先生、吕飞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 年度整体经营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 2023 年度的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蔡元庆先生、王明江先生、吕飞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了公司
所处行业特点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展示了公司 2023 年度在公司治理、员工关怀、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进展。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
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
营业收入 34,503,704,984.98 元,同比下降 20.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6,625,838.66 元,同比下降 40.93%;
资产总额 22,704,419,913.37 元,比上年增长 15.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5,056,011,006.87 元,同比增长 82.6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并经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理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专项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经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的议
案》
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继国、刘迅、李俊、杨红、
曹蓓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继国、刘迅、李俊、杨红、
曹蓓、蔡靖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经营发展需要,2024 年度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额度范围内发生业务时将不再就每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出具董事会决议。授权期限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 6.80 亿美
元,为全资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是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