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申请已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于 2023 年 3 月16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84 号文予以注册。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189,975,024 股。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32,982,524 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为 56,992,500 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0%。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88 元/股。
根据《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3,571.11635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75,990,500 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56,992,024 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32,983,000 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 0.0653392911%,有效申购倍数为 1,530.47268 倍。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3 年 3月 30 日(T+2 日)
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T+2 日)16:00 前,
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11.88 元/股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
金账户在 2022 年 3 月 30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
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
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并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 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 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 号)、《首次公开 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 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 号)等相关规定,保荐人(主承销商)对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 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T 日)结束。经核查确认,
《发行公告》中披露的 407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7,458 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
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 29,676,800.00 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 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 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 各类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情况如下:
投资者类别 有效申购股 占总有效申 初步配售股 占网下发行 初步配售比例
数(万股) 购数量比例 数(股) 总量的比例
A 类投资者 22,882,540.00 77.11% 48,792,235 85.61% 0.02132291%
B 类投资者 6,794,260.00 22.89% 8,199,789 14.39% 0.01206870%
合计 29,676,800.00 100.00% 56,992,024 100.00% -
注:初步配售比例=该类投资者初步获配总股数/该类投资者有效申购股数。若出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 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
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若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89620587/010-8962058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30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申购数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类别
(万股/万份) (股) (元)
1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创金合信量化多因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899098642 3,020 6,439 76,495.32 A
2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创金合信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899118971 2,240 4,776 56,738.88 A
3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创金合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899120108 6,100 13,007 154,523.16 A
4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创金合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899099931 3,480 7,420 88,149.60 A
5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创金合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899099930 2,550 5,437 64,591.56 A
6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创金合信资源主题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899125298 4,190 8,934 106,135.92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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