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7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鹏科技”)本
次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所涉 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 2 名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5,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82,184,344 股的 0.0548%;本次回购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7.70 元/股,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共计 1,246,500 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82,184,344 股变更为 82,139,344
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4、经计算,“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50.22 元/股调整为 50.23 元/股。本
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18 日,本次“豪鹏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无需暂停转股。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及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 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 2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82,184,344 股的 0.054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2022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 月 3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豪鹏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1)。
3、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1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豪
鹏科技: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4)。
4、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
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2023 年 2 月 16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
报告》(XYZH/2023SZAA5B0009),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2 月 13 日止公司已
收到 198 位激励对象全额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1,860,639.00元(大写:壹佰捌拾陆万零陆佰叁拾玖元整)。各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出资
52,990,998.72 元,股份数为 1,860,639.00 股,其中:增加股本 1,860,639.00 元,
增加资本公积 51,130,359.72 元。2023 年 2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豪鹏科技: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3 年 2 月 24 日。
6、2023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及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7、2023 年 8 月 11 日至 2023 年 8 月 21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豪鹏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78)。
8、2023 年 10 月 10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
资报告》(XYZH/2023SZAA5B0148),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10 月 9 日止公司
已收到 49 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433,000.00 元(大写:肆拾叁万叁仟元整)。各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出资 12,201,940.00 元,股份数
为 433,000.00 股,其中:增加股本 433,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11,768,940.00
元。202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豪鹏科技: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
市日为 2023 年 10 月 17 日。
9、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 1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 1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9,295 股,占公司总股本82,293,639 股的 0.1328%。因公司 2022 年度进行了利润分配,故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28.18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10、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及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 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 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82,184,344 股的 0.0548%。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鉴于 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 2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
公司《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
1、回购数量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3 名激
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8,000 股以及预留授予 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7,000 股;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45,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82,184,344 股的 0.0548%。
2、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
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数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若发生派息,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价格已调
整为 28.18 元/股;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为 28.18 元/股。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2,184,344 股剔除已回购股
份 2,623,105 股后的 79,561,2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 4.80 元
(含税),合计分配现金 38,189,394.72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本
次利润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