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1 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 1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1,295 股和预留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8,000 股。此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 109,29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328%。鉴于公司 2022 年分红派息已实施完毕,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28.18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办理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回购注销相关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具体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 月 3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 年 1月 5 日,公司披露了《豪鹏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1)。
3.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1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豪
鹏科技: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4)。
4.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2023 年 2 月 16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
报告》(XYZH/2023SZAA5B0009),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2 月 13 日止公司已收
到 198 位激励对象全额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1,860,639.00元(大写:壹佰捌拾陆万零陆佰叁拾玖元整)。各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出资52,990,998.72 元,股份数为 1,860,639.00 股,其中:增加股本 1,860,639.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51,130,359.72 元。2023 年 2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豪鹏科
技: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15)。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3 年 2 月 24 日。
6.2023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独立董
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及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7.2023 年 8 月 11 日至 2023 年 8 月 21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豪鹏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78)。
8.2023 年 10 月 10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
资报告》(XYZH/2023SZAA5B0148),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10 月 9 日止公司已
收到 49 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433,000.00 元(大写:肆拾叁万叁仟元整)。各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出资 12,201,940.00 元,股份
数 为 433,000.00 股 , 其 中 : 增 加 股 本 433,000.00 元 , 增 加 资本公积
11,768,940.00 元。202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豪鹏科技:关于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预留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3 年 10 月 17 日。
9.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 1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 1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9,29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328%。因公司 2022 年度进行了利润分配,故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28.18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回购原因、回购数量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1.调整事由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若发生派息,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公告时现有总股本 81,860,639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 3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 24,558,191.7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17 日。
2.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实施完毕,根据上
述调整方法,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P=28.48 元
/股-0.3 元/股=28.18 元/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原因
鉴于 1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 1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
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向已离职的 12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其被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09,295 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后为 28.18 元/股,首次
授予回购数量为 101,295 股,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为 28.18 元/股,预留授予回购
数量为 8,000 股,合计回购数量 109,295 股。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3,079,933.10 元,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2,293,639 股变更为 82,184,344 股,公司
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