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鹏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6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等环节的重点内容,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为:52.19 元/股。投资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T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2022 年 8 月 26 日(T+2 日)公
告的《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
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8 月 26 日(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作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申购。
2、根据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截至 2022 年 8 月 19 日(T-3 日)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37.32 倍。
本次发行价格 52.19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
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2,00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94,336.16 万元,按本次发行
价格 52.19 元/股、发行新股 2,000 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4,380.0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10,043.84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94,336.16万元,不超过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5、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1,799.35 万元,同比增长 26.46%;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5,388.20 万元,同比增长 51.75%,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160.43万元,同比下降21.93%。
根据审阅报告,2022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6,140.66 万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 7.2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684.19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3.35%;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931.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2.81%。
基于当前经营情况,公司 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预计为 270,094.33 万元至
289,737.56 万元,同比增长 10%至 18%;受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上升导致公司购买远期外汇合约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到期结算产生的投资收益下降的影响,
净利润预计为 14,697.69 万元至 16,534.90 万元,同比下降 20%至 10%;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为 16,574.95 万元至 17,956.20
万元,同比增长 20%至 30%。上述 2022 年 1-9 月经营业绩变动比例仅为公司初
步测算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理性参与决策。
重要提示
1、豪鹏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267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豪
鹏科技”,股票代码为“001283”。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并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豪鹏科技”,网上申购代码为“001283”。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2,000 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 2,000 万股,占本
次发行总量的 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2.19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 倍(每股收益为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9 倍(每股收益为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104,3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043.84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94,336.16 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发
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T-2 日)在《深圳
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2 年 8 月 24 日(T 日)9:15-11:30、13:00-
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2022 年 8 月 24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日均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
的投资者方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
(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 2022 年 8 月 22 日
(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2022 年 8 月 22 日,T-2 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
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
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
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20,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4)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 20,0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5)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6)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2022 年 8 月 22 日(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7、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2 年 8 月 26 日(T+2 日)公告
的《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
2022 年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