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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精密: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联合精密: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268          证券简称:联合精密      公告编号:2023-007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以书面或邮件、微信、电话的方式送达,会
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何桂景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所作的《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 2022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并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董事会 2022 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赵海东先生、王悦女士、吴春苗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 的《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编制《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 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9)。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大华内字[2023]000249 号)。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 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出具了《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按要求进行了及时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5004 号)。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 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及相关文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定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本次的利润分配以现有总股本 107,933,334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793,333.40 元
(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授信额度。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可根据经营需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调整授信单位的范围和授信额度的分配,并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九)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赵海东、王悦、吴春
苗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何桂景、何俊桦、郑梓贤、
刘瑞兴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何俊桦、刘瑞兴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谨敬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 的《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合理性说明,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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