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3-042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0 月 12 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0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12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 2 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代行董事长孙明铭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71,678,69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7.78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1,524,73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7.68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53,9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02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536,894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1.02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382,93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922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53,9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026%。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678,6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536,8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678,6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536,8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678,6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536,8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678,6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536,8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678,6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536,8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678,6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536,8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