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3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现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998.75 万元。 194,983,750.00 元。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14,998.75 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 194,983,750 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 元。 为人民币 1 元。
新增:
第四十六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除应
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
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
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二)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
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三)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
计计算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10%;
(四)深交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情形。
公司提供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
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可
以免于适用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第五十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
第五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
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临时提案应当具
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日前提出
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董事会应当
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
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
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
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临时提案违
知,告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或者
…
不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的除外。
…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委书记、副书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党委书记、副书
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
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
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选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或
举或任命产生。公司党委书记由总经理担
任命产生。公司党委书记由董事长担任,党
任,党组织书记承担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
组织书记承担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
任。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策 …
… (五)利润分配研究论证及决策程序
(五)利润分配研究论证及决策程序 …
… 5、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5、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 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 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议。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 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 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须经全体监 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事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数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 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
…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 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由独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 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在审议 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 意,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数表决同意,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表决同意。 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 半数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
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 配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 决权的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
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
网络投票方式。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