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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旗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中旗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以口头通知、电话通知及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上午 10:00 在万科金融中心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批准报出公司根据要求编制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摘 要 。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周军先生汇报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3 年度落实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情况,以及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3、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汇报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 2023 年度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以及对经营管理、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并制定了 2024 年度的工作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胡云林、刘泽荣、张利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述职。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4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在总结 2023 年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及市场拓展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 2024 年度财务进行了预算。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7、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资金状况及重大投资项目进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现有股本 117,871,165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7,680,674.7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含本数),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
使 用 。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 2024 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 6.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1、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

  董事会根据公司建立的内部相关控制制度对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编制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该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估,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了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后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认为其在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0  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7票回避。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为:

  1、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 12 万元/年(税前);

  (2)公司董事长以及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以上议案时,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公司董事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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