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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20年6月22日报送)

公告日期:2020-07-03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20年6月22日报送) PDF查看PDF原文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uncha Technology Co., Ltd.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竹城路 103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
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总数不超过 1,80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
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预计不超过 7,20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流通限制以及
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承烈、叶丽榕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人如
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
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承诺人不再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或者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除前述锁定期外,郑承烈在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郑承
烈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
(二)公司控股股东天珺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人如
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
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承诺人不再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而
终止。
(三)作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的公司股东郑立夫、郑晓兰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人如
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
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承诺人不再作为发行人股东而终止。
(四)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五)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朝珍、周兆成、柯茂奎、
张美云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股份的价格
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若发行人
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
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
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
整)。上述承诺不因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除前
述锁定期外,承诺人在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承诺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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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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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需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 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
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承烈、叶丽榕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承诺人不再作为发行人实际控
制人或者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除前述锁定期外,郑承烈在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郑承烈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公司控股股东天珺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承诺人不再作为发行人控股股
东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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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三)作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的公司股东郑立夫、郑晓兰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承诺人不再作为发行人股东而
终止。
(四)持有公司股份并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朝珍、周兆成、柯茂奎、张美云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
应调整)。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
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
等原因而终止。除前述锁定期外,承诺人在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承诺人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五)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
二、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实际控制人郑承烈、叶丽榕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在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承诺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
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
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
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则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
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每年减持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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