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 14:00 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参加
会议的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泽华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出席会议全体监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27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报》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含本数)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投资发行主体是金融机构的风险低、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27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公司《2021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2021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将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27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