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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科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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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科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中泰证券对联科科技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随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增加,汇率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外币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1,500.00万美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业务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3、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也可能存在履约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保值为原则,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公司已制定《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资金,严格按照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相关审议及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不超过1,50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
累计金额不超过1,50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能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时,公司已制定《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根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陈 凤 华                    阎  鹏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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