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下午在山东省青州市鲁
星路 577 号公司办公楼四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晓林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10 人,代表股份 117,278,274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182,000,000 股的比例为 64.4386%。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共 9 人, 代表股份 117,277,774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4.4383%;(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股份 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3%;(3)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 8 人,代表股份 18,612,3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2265%。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和职工代表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吴晓林先生、吴晓强先生、陈有根先生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中的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吴晓林先生,获得选举票 117,277,7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18,611,8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2、吴晓强先生,获得选举票 117,277,7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18,611,8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3、陈有根先生,获得选举票 117,277,77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18,611,8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吴晓林先生、吴晓强先生、陈有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的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黄方亮先生、杜业勤先生和于兴泉先生三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黄方亮先生,获得选举票 117,277,7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18,611,8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2、杜业勤先生,获得选举票 117,277,7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18,611,8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3、于兴泉先生,获得选举票 117,277,77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18,611,8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黄方亮先生、杜业勤先生和于兴泉先生三人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对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任期为三年,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之日起计算。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陈京国先生和赵国刚先生两人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中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陈京国先生,获得选举票 117,277,7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
2、赵国刚先生,获得选举票 117,277,7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陈京国先生、赵国刚先生两人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中的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刘波、王猛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