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合计持股 5%以
上股东南京毅达汇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达汇晟基金”),股东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现代服务业基金”),股东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三期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人才三期基金”)的通知,毅达汇晟基金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 8,600,000 股公司股份转让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鼎康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鼎康华”)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3 年 3 月 14 日,毅达汇晟基金与天鼎康华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毅
达汇晟基金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持有公司的股份合计 8,600,000 股(占上市公
司股份总数的 5.0274%)转让给天鼎康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18 日
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实施进展情况及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以及相应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过户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取得了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转
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
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以及天鼎康华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权益变动 股份性质 占当时 占目前
性质 股数(股) 总股本 股数(股) 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6,830,000 9.84% 8,230,000 4.81%
毅达汇晟 股份减少 其中: 16,830,000 9.84% 8,230,000 4.81%
基金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3,610,000 2.11% 3,610,000 2.11%
现代服务业 股份减少 其中: 3,610,000 2.11% 3,610,000 2.11%
基金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2,633,334 1.54% 2,633,334 1.54%
人才三期 股份减少 其中: 2,633,334 1.54% 2,633,334 1.54%
基金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23,073,334 13.49% 14,473,334 8.46%
合计 股份减少 其中: 23,073,334 13.49% 14,473,334 8.46%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0 0% 8,600,000 5.03%
天鼎康华 股份增加 其中: 0 0% 8,600,000 5.03%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三、其他说明
(一)毅达汇晟基金本次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了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天鼎康华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