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9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南京毅达汇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三期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披露了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公司股东南京毅达汇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达汇晟基金”),股东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现代服务业基金”),股东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三期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人才三期基金”)均为同一管理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控制下的企业。
根据减持计划,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413,38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其中:毅达汇晟基金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在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收到股东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
期基金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股东毅达汇晟基金自 2022 年 6 月 9
日至 2022 年 9 月 8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695,22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99%。截至 2022 年 9 月 8 日,根据已发布的减持预披露公告,上
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情况
(一)减持原因:自身业务需要。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四)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间 (元/股) (股) (%)
毅达汇晟基金 集中竞价交易 2022.6.9- 18.62-32.55 1,695,220 0.99%
2022.9.8
合计 -- -- -- 1,695,220 0.9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实施减持计划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1,033,600 12.32% 18,338,380 10.75%
毅达汇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033,600 12.32% 18,338,380 10.75%
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5,600,000 3.28% 4,210,000 2.47%
现代服务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600,000 3.28% 4,210,000 2.47%
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3,733,334 2.19% 2,863,334 1.68%
人才三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733,334 2.19% 2,863,334 1.68%
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30,366,934 17.79% 25,411,714 14.8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366,934 17.79% 25,411,714 14.8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上述股份变动情况中,毅达汇晟基金除按照减持预披露公告的内容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1,695,220 股外,另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1,000,000 股;现代服务业基金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1,390,000 股;人才三期基金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870,000 股。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三)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截至本公告日,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
2、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出具的《股票明细对账单》。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