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1 董-1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
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 68
号东晟泰丽园 1 号楼 3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3.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8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名单如
下:
郭嘉祥、许光汀、叶宏、陈丽芳、雷石庆、胡建华、郑守光。
独立董事刘宁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郑守光先生代为表决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嘉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因林崇先生工作变动,书面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以及董事会下设相关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 5%以上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议,推荐王坊坤先生为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候选人,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林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并提名王坊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坊坤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独立意见:
因林崇先生工作变动,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5%以上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议,推荐王坊坤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我们审阅了董事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更换董事和董事候选人提名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王坊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成立闽东电力碳中和研究中心的议案》;
为了更好的服务公司新能源业务战略,董事会同意公司成立闽东电力碳中和研究中心,从事“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研究。碳中和研究中心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设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 审议《关于聘请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聘请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 临-38)。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
该议案已事前经过我们的审核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在取得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汇报后,我们认为聘请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106万元(含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 临-39)。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5、审议《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0000 万元,授信的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一年,授信担保方式为子公司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签署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凭证等)。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审议《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 临-40)。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4 日
附件:
王坊坤,男,汉族,福建厦门人,中共党员,1963 年 3 月出生,
1984 年 7 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工程师。曾任福建中闽能源开发公司总经理助理、合资项目科科长,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投资管理一部项目科经理(其间挂职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能源业务部项目经理、能源业务部副总经理,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投资经营管理部项目副经理、能源投资经营管理部项目副经理(其间外派福建水口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业部总经理兼福建省闽投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兼任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福建永泰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董事。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