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36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届满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9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7),彼时持股 168,539,3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2%) 的公司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地铁”)计
划在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5,057,695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 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前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其后,
根据广州地铁的减持进展与告知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38)。
目前,广州地铁前述减持计划期已届满,公司收到广州地铁 签出的《关于告知股份减持计划期届满有关情况的函》。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减持股东:广州地铁
(二)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五)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六)减持概况:自 2020 年 9 月 28 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27
日,广州地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0,956,53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截至 2021 年 3 月 27 日,广州地铁
持有公司股份 157,582,7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2%),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2020年9月28
日-12 月 27 日 16.97 8,300,086 0.30%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12 月
广州地铁 28 日-2021 年 15.04 2,656,450 0.10%
3 月 27 日
大宗交易 - - - -
合计 - 16.50 10,956,536 0.40%
注:上表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广州地铁(曾用名“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通过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拟认购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份 106,382,978 股(占公司发行完成后测算总股本的
7.48%),经公司 2014 年度“每 10 股派送 5元”利润分配方案实
施后调整为 112,359,550 股(占公司发行完成后测算总股本的 7.58%)。该部分股票于 2016年 3月 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后经公司 2015 年度“每 10股派送 2元送红股 5股”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后调整为 168,539,325 股。2018 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于 2018 年 10 月上市,广州
地铁所持 168,539,325 股股份未变,持股比例被动降至 6.12%。
在 2020 年 9 月 5 日通过公司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
份的预披露公告》之前,广州地铁未对所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实施过减持,在该公告披露后的减持计划期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0,956,5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
2、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股东 股份 计划实施前持有股份 计划实施后持有股份
名称 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
流通股份 168,539,325 6.12% 157,582,789 5.72%
广州 有限售
地铁 0 0 0 0
条件股份
合计 168,539,325 6.12% 157,582,789 5.72%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广州地铁前述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及所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的限售承诺。
2、广州地铁此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告知函发出日,减持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广州地铁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地铁前述减持公司股份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上述股份减持后,广州地铁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广州地铁《关于告知股份减持计划期届满有关情况的函》。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