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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煤电: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告日期:2020-04-21

西山煤电: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西山煤电    公告编号:2020-014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9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 期 初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9,273,699,905.66 元 , 母 公 司 2019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1,485,203,417.58 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48,520,341.76元,可供分配利润 10,610,382,981.48 元,当年分配 2018 年股利945,360,000 元,母公司期末留存可供分配的利润 9,665,022,981.48元。

  按照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296,443,484.55 元,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
之三十为 432,147,828.18 元。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已累计分
配利润 1,071,408,000.00 元。

  同时按照《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 10%”的规定,按 2019 年度
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 1,336,683,075.82 元的 10%计算,应分配133,668,307.58 元。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为积极回馈全体股东,本次董事会
拟以 2019 年末的总股本 3,151,2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共计 315,120,000 元。同时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3 股(含税),共计 945,360,000 股,送红股后
公 司 总 股 本 变 为 4,096,560,000 股 。 剩 余 未 分 配 利 润
8,404,542,981.48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报告期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二、分红情况说明

  (一)公司发展阶段、成长性

  公司系主焦煤生产加工企业,兼营电力、焦炭等,目前处于成熟稳定发展阶段,业绩优良。公司将朝着既定目标努力奋斗,以实际行动和优良业绩回馈股东、惠及职工、回报社会。

  (二)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鉴于公司持续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和优化股本结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议案需提交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送红股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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