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西山煤电 公告编号:2009--020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直接收购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气化公司的关
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收购概述
2009 年3 月31 日,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全资
子公司太原西山日盛煤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日盛公司”)以
人民币4366.55 万元的价格受让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气化公司(以下
简称“西山煤气化”)的全部股东权益的议案。但在执行过程中,与
山西省国资委以晋国资产权函[2008]411 号《关于山西西山煤电股份
有限公司收购山西焦煤集团公司西山煤气化公司的批复》在收购主体
上不相符,需要进行规范,故改由本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签订《转让协议》,受让西山煤气化的全部股东权益。并在受让后,
再将西山煤气化的全部净资产注入日盛公司。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故本次受让股
东权益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2009 年4 月24 日召开的公司四届十二次董事会以4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受让股东权益事项,
公司7 名关联董事车树春、李建胜、胡文强、张能虎、刘志安、宁志
华、邢崇荣回避表决。
本次受让股东权益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范围之内,无需经股2
东大会批准。本次受让事项已经山西省国资委批复。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1 年10 月12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97172
万元;住所:太原市新晋祠路一段1 号;法定代表人:白培中;主
营业务:煤炭开采、加工、销售;机械修造等。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持有本公司1,318,627,00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40%,
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总资产为825 亿元,净资产为254 亿元,
实现销售收入718 亿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西山煤气化的全部股东权益。该股东权益无设定
担保、抵押、质押等限制转让的情况和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西山煤气化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于1991 年7
月组建,1992 年1 月投产,主要承担古交市及矿区居民生活用气的生
产和供应。住所:太原市古交马兰镇, 负责人:范望敏。经营范围:
焦炭、焦油、粗苯、工业萘等。现有2.5 米66-4 型2×25 孔焦炉,
年设计生产能力为二级冶金焦10.35 万吨,煤焦油4100 吨,外供城
市煤气1460 万立方米。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截止评估基准日2008 年9 月30 日,该公司总资产评估值为
10304.18 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4366.55 万元,负债评估值为5937.63
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已经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该评估3
机构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
评估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8 年9 月30 日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调整后账面值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 D=C-B E=(C-B)/B×100%
流动资产 1 6,904.45 6,904.45 7,425.97 521.52 7.55%
长期投资 2 0.00 0.00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3 2,990.95 2,990.95 2,878.21 -112.73 -3.77%
其中:在建工程 4 0.00 0.00 0.00 0.00 0.00%
建 筑 物 5 1,178.44 1,178.44 1,142.23 -36.22 -3.07%
设 备 6 1,812.50 1,812.50 1,735.99 -76.52 -4.22%
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7 0.00 0.00 0.00 0.00 0.00%
无形资产 8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中:土地使用权 9 0.00 0.00 0.00 0.00 0.00%
其它资产 10 0.00 0.00 0.00 0.00 0.00%
资产总计 11 9,895.40 9,895.40 10,304.18 408.78 4.13%
流动负债 12 5,937.63 5,937.63 5,937.63 0.00 0.00%
长期负债 13 0.00 0.00 0.00 0.00 0.00%
负债总计 14 5,937.63 5,937.63 5,937.63 0.00 0.00%
净资产 15 3,957.77 3,957.77 4,366.55 408.78 10.33%
随着古交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煤气用户的不断增加,西山煤气
化作为该市气源厂,现有能力已无法满足城市煤气需求。同时,现有
焦炉资源损耗大,产品档次低,环保设施落后,属山西省人民政府限
期淘汰关闭焦炉,需对焦炉进行改造,并配套完善环保设施,满足国
家有关环保和产业政策要求。根据山西省经济委员会2008 年8 月5
日晋经能源字[2008]402 号文件,核准了西山煤气化公司申报的60
万吨/年焦化改扩建暨古交气源替代项目,同时要求该项目投产后,
现有小机焦炉必须关闭拆除。
2008 年4 月,公司根据打造煤焦产业链的发展战略规划,已通
过受让日盛公司股权取得了投资建设60 万吨/年清洁型焦化及余热
综合利用发电工程项目的权力。为实现公司焦化产业生产规模的进一4
步扩张,公司于2008 年9 月向山西省国资委提出收购西山煤气化公
司,建设西山煤气化60 万吨/年焦化改扩建暨古交气源替代项目的请
示,山西省国资委以晋国资产权函[2008]411 号《关于山西西山煤电
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山西焦煤集团公司西山煤气化公司的批复》,及晋
国资产权函[2009]84 号《关于对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山
西焦煤集团西山煤气化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
函》,核准了本次受让行为。
本次拟以西山煤气化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4366.55
万元的价格收购西山煤气化公司。上述评估值已考虑了淘汰关停焦炉
拆除生产设施部分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股东权益转让价格
以经山西省国资委审批的评估机构评估报告确定的股东全部权
益评估值4366.55 万元为转让价格。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本公司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 天内以银行转帐方式分二次分
别支付。
三、独立董事对本次受让股权的意见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
见认为:本次受让股东权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交
易协议的签订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符合市场规5
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转让协议》;
5、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