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3-25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隆基大厦15楼本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李向春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3 人,代表股份 1,017,151,73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23.86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55,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1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0 人,代表股份 1,016,696,63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3.85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0 人,代表股份 318,412,571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7.47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55,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10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7 人,代表股份 317,957,47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4605%。
2、公司高管及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管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刘宁、石薇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做法律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提案 1.0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7,249,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65%;反对
8,936,0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785%;弃权 96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8,510,3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901%;反对
8,936,0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064%;弃权 96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34%。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2.0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7,249,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65%;反对
8,936,0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785%;弃权 96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8,510,3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901%;反对
8,936,0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064%;弃权 96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34%。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3.0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7,286,7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01%;反对
8,898,7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749%;弃权 96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8,547,6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018%;反对
8,898,7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947%;弃权 96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34%。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4.0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7,361,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75%;反对
8,824,2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75%;弃权 96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8,622,1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252%;反对
8,824,2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713%;弃权 96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34%。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5.0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7,210,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26%;反对
9,691,0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528%;弃权 25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8,471,3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779%;反对
9,691,0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436%;弃权 25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6%。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6.0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7,061,0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079%;反对
9,840,4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75%;弃权 25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8,321,9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309%;反对
9,840,4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905%;弃权 25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6%。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7.0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7,289,3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04%;反对
8,896,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746%;弃权 96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8,550,2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026%;反对
8,896,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939%;弃权 96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34%。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8.0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预计
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2,112,9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383%;反对
8,897,9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748%;弃权 16,140,78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373,8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364%;反对
8,897,9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945%;弃权 16,140,782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691%。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9.00 关于修订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921,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161%;反对
22,264,0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889%;弃权 96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5,182,3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7043%;反对
22,264,0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922%;弃权 96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34%。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10.00 关于修订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921,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161%;反对
22,264,0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889%;弃权 96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5,182,3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7043%;反对
22,264,0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922%;弃权 96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34%。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11.00 关于修订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921,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161%;反对
22,264,0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889%;弃权 96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