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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82 深市 中银绒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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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绒: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事项实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9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 中绒 公告编号:2019-133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事项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票以中银绒业 A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约转增 13.61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
      转 增 2,456,833,774 股 。 转 增 后中 银 绒业 总 股本 将 由
      1,805,043,279 股增至 4,261,877,053 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份不向中银绒业原股东分配,由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
      规定进行处置以及向债权人分配抵偿债务。转增的股份直接
      划至债权人、投资人指定的证券账户或预留至管理人的证券
      账户。

  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不同于一般意义上为了分红而单纯
      增发股票的行为,且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不向原股东
      分配,由管理人进行处置以及向债权人分配抵偿债务,因此
      对于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不再对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2019 年 7 月 9 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银川中院”)作出(2018)宁 01 破申 29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上海雍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绒业”或“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19)宁 01 破 6-1 号《决定书》,指定由银川市人民政府推
荐的有关部门、机构人员组成清算组担任中银绒业管理人。(详见中银绒业于 2019年 7月 11日发布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69)。

  2019 年 11 月 13 日,中银绒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
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和《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同日,银川中院作出(2019)宁 01 破 6-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中银绒业重整程序。(详见中银绒业管理人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发布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
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3)。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本次重整以中银绒业 A 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约转增 13.61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 2,456,833,774 股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后中银绒业总股本将由 1,805,043,279 股增至 4,261,877,053 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不向中银绒业原股东分配,由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规定进行处置以及向债权人分配抵偿债务。转增的股份直接划至债权人、投资人指定的证券账户或预留至管理人的证券账户。

  三、股权登记日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2 月 24 日,转增
股本上市日为 2019年 12月 25日。

  四、除权相关事项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不同于一般意义上为了分红而单纯增发股票的行为,且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不向原股东分配,由管理人进行处置以及向债权人分配抵偿债务,整体而言,本次转增前后,公司在扩大股本的同时,清偿和抵消了公司债务,增加了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本次权益调整与通常情况下的转增前后公司所有者权益维持不变的情形存在差异。并且,根据《重整计划》,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的 2,456,833,774股股票共计清偿了 86.64亿元债务并为公司募集了10.5 亿元现金,折合每股均价 3.95 元/股。因此,中银绒业本次转增不存在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幅度明显低于股本增加幅度、每股净资产将下降的情形。因此,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并不存在股本增加而所有者权益未发生变化或者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幅度明显低于股本增加幅度的情形。综上,对于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不再对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关于公司本次重整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价格不予除权调整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中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价格不进行除权的专项意见》。

  五、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根据《重整计划》及银川中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将直接登记至债权人、投资人指定的证券账户或预留至管理人的证券账户。

  六、股本变动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        变动前股本      本次转增股本    变动后股本

A 股有限售条件                0                0                0

流通股

A 股无限售条件    1,805,043,279    2,456,833,774    4,261,877,053

流通股

总股本              1,805,043,279    2,456,833,774    4,261,877,053

  七、备查文件

  (一)(2018)宁 01破申 29号《民事裁定书》;

  (二)(2019)宁 01破 6-2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