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18-23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三)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2600-3600万元 亏损:106,021.41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 0.01-0.02元 亏损:0.5874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在2017年 12 月收到灵武市财政局和银川市财政局各项政府补助资
金共计64,50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本
次获得的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该政府补助将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2、2017年12月公司与长期合作单位宁夏德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林州市二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债务豁免协议》,同意豁免公司部分债务,豁免金额合计11,192万元,该收益将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得出,具体数据以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内容为准。
2.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
公司股票已于 2017 年5月3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第二节中 13.2.10“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结
果表明本规则 13.2.1 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
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规定,若公司 2017 年度经
审计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存在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并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本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 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