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7]1840 号文《关于核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境内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6,948,35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2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400,0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 43,309,398.1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356,690,601.86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7〕421 号《验资报告》。
2017 年 11 月 21 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增资具体方案如下:(1)本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56,690,601.86元全部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亿圣”)进行增资;(2)再由东方亿圣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宁波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邦奇”)缴付其已认缴但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 66,670,000.00 元,同时由东方亿圣对宁波邦奇增资 290,020,601.86 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
及 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建 1 条 CVT(VT5)自动变速箱总装生产线调整由子公司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邦奇”)实施,实施地点相应变更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 33 号,本次变更涉及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81,382,026.03 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22.82%。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33,068.18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4.70 万元;2021 年 1-6 月份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30.00 万元,2021 年 1-6 月份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05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33,198.1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8.75 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549.63 万元(包括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开立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东方亿圣、宁波邦奇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外滩支行开立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南京邦奇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营业部开立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专用账户及监管
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名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3901020029000124361 活期 113,735.62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宁波市分行
宁波东方亿圣投资 中国银行宁波外滩支行 388373686989 活期 5,620.74
有限公司
宁波邦奇自动变速 中国银行宁波外滩支行 403973705155 活期 22,888,717.17
箱有限公司
南京邦奇自动变速 中国银行南京新港支行 537872145004 活期 2,488,197.66
箱有限公司 营业部
合 计 - - - 25,496,271.19
2017 年 11 月,本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与独
立财务顾问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7 年 12 月,本公司、东方亿圣、宁波邦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市分行与独立财务顾问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存储之四方监管协议》,该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8 年 8 月,本公司、南京邦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
支行与独立财务顾问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存储之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严格执行《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 募集资金的管理,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共使用人民币 130.00 万元,其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7 月 30 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东方亿圣及宁波邦奇
募集资金专户及监管账户余额扣除应付未付项目尾款及预计开支后的余额为 81,382,026.03 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22.82%。考虑到南京邦奇具备多年成熟稳定的运营经验和管理技术人才,而宁波邦奇新建厂区相关软硬件配套设施和人力资源条件当前较南京邦奇尚存在一定差距,为降低项目实施风险,本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原计划由宁波邦奇实施建设的新型升级 CVT(VT5)变速箱总装生产线变更为由南京邦奇实施,实施地点相应变更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 33 号。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 2)。
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业经本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及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
召开的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南京邦奇将严格按照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开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并与公司、监管账户开立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存储之四方监管协议。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发
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
况。
六、期后事项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
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即将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2,547.2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受公告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138.2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529.1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35%
承诺投资项目和 是否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年度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分变 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入金额(2) (%)(3)=(2)/(1) 状态日期 益 计效益 生重大变化
更) (1)
宁 波 邦 奇 年 产
120 万台变速箱 是 35,669.06 27,530.86 130.00 25,303.67 91.91% 2019 年 11 月 -329.28 否 是
总装项目
南京邦奇新型升
级 CVT(VT5)变 否 8,138.20 0 7,894.51 97.01% 2019 年 6 月 -373.73 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