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08-034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托管理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和桂林市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公开增发不超过7,000万股股票的申请已于2008年7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931号《关于核准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核准,核准公司公开增发股票不超过7,000万股,自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本次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收购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100%权益、偿还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向中国农业银行桂林象山支行借取的35,000万元长期贷款、整体收购桂林市"两江四湖"环城水系项目及银子岩景区改扩建工程项目。
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8月8日分别向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桂林市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委托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通知》(市国资发【2008】39号)、《关于桂林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委托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通知》(市国资发【2008】40号),主要内容为:为推进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新股工作,经报桂林市政府同意:从2008年8月11日起,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下属的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及桂林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纳入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范围的经营性资产委托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
公司受托管理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和桂林市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不收取托管费,对公司本期利润无影响。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