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1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义乌上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
人苏州上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铁股份”)
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义乌上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义乌上达”)及一致行动人苏州上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上达”)发来的《减持计划告知函》,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95,740,6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华铁股份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上述股份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63,827,100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4%,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31,913,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019 年 3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
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码:2019-010),公司 5%以上股东义乌上达和苏州上达计划通过用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95,740,6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该计划已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公
司公告《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码:2019-064)之时期限届满,截至本公告日,义乌上达和苏州上达共减持公司股份 39,670,4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9%。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义乌上达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78,67 0,94 8 4.93%
苏州上达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74,42 9,714 4.66%
合计 153,1 00,662 9.59%
义乌上达与苏州上达受同一主体控制,为一致行动人,减持过程中义乌上达与苏州上达持股数量将合并计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权质押还款及自身投资安排。
2.股份来源:2016 年认购华铁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于 2019 年 02 月
11 日解除限售并可上市流通。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63,827,100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4%,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31,913,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2%,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95,740,600 股,不超过华
铁股份总股本的 6%。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华铁股份有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及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说明
1.苏州上达和义乌上达于 2016 年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以下承诺:(1)承诺认购的华铁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
(2)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不将所持华铁股份股票直接或间接转让予宣瑞国及其关联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义乌上达及苏州上达均严格履行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2.义乌上达、苏州上达不存在以下按规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1)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个月的;
(2)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说明
1.义乌上达和苏州上达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义乌上达和苏州上达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义乌上达和苏州上达共同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