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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铁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变更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0

华铁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变更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拉萨泰通”)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变更的通知,并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九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
份计划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基于对公司价值和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主体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6.5 元/股 ,本次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
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
本次增持计划。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期限为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月内(法律、法
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即 2021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
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主体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基于增持主体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特定身份。

    7、本次增持的股份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增持主体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5.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增持均价4.696元/股,累计增持金额1010.07万元。

    三、增持计划变更情况

    1、增持主体由“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变更为“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及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指定的其他主体”;

    2、增持履行期间延长6个月,即延长期限自 2022 年 5 月 10 日至 2022
年11月10日止,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3、除上述调整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四、延期增持计划原因


    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公司披露 《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增持窗口期,
且受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等多个非交易日影响,在上述期间内股东无法增持本公司股份,能够实施股份增持的有效时间大幅缩短,预计本次股份增持计划不能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同时,基于对公司价值和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本着诚实守信继续履行股份增持计划的原则,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决定将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6个月,
即延长期限自 2022 年 5 月 10 日至 2022 年11月10日止,本次增持计划
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本次调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公司关于增持计划变更的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变更的议案》,关联董事宣瑞国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本次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变更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规定,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变更事项符合其实际情况,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变更增持计划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股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窗口期及锁定期的相关规定,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本次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的风险。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出具的《关于变更增持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会议决议;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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