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 高升 公告编号:2022-16 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7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27 日 9:15-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8号IFC大厦A座20层2002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岱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列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 人,代表股份313,809,5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92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股份280,728,97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77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33,080,5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54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9 人,代表股份12,967,1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6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 人,代表股份12,967,1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66%。
(二)其他人员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议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非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岱先生、许磊先生、李伟先生、李晟先生、付刚毅先生、殷旭东先生、陈宇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沈明明先生、孙春红先生(会计专业人士)、边泓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刘京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张岱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9,073,8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09%;反对 4,7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8%;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231,47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4793%;反对 4,7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5130%;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02 《选举许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9,073,8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09%;反对 4,7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8%;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231,47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4793%;反对 4,7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5130%;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03 《选举李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9,073,8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09%;反对 4,7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8%;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231,47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4793%;反对 4,7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5130%;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04 《选举李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9,073,8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09%;反对 4,7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8%;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231,47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4793%;反对 4,7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5130%;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05 《选举付刚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9,073,8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09%;反对 4,7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8%;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231,47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4793%;反对 4,7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5130%;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06 《选举殷旭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9,073,8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09%;反对 4,7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8%;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231,47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4793%;反对 4,7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5130%;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07 《选举陈宇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9,073,8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09%;反对 4,7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8%;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231,47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4793%;反对 4,7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5130%;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08 《选举沈明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9,073,8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09%;反对 4,7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8%;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231,47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4793%;反对 4,7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5130%;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09 《选举孙春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9,073,8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09%;反对 4,7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8%;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231,47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3.4793%;反对 4,7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5130%;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10 《选举边泓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9,073,8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09%;反对 4,7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8%;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231,47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4793%;反对 4,7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5130%;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11 《选举刘京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9,073,8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09%;反对 4,7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8%;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231,47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4793%;反对 4,7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5130%;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二)议案 2.00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9,073,8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09%;反对 4,73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8%;弃
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