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安 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安泰科技、公司、本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泰环境: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并间接持有其 32.07%股权)
宁波安泰:宁波安泰环境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安泰环境持有其 99.98%
股权)
一、交易概述
2015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组建安
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暨收购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在整合旗下过滤材料分公司和工程技术事业部两业务单元的基础上,收购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组建了安泰环境,同时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民营资本和
员工持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安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暨收购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公告》(2015-055)。
安泰环境组建以来,逐步形成以工业过滤净化业务为核心主业,以氢能关键材料为重点培育业务的“一主一孵”业务格局。目前,核心主业过滤净化业务产能严重不足,需持续投资扩大产能,优化产业布局,扩大市场占有率;氢能孵化业务需要继续加大科研投入,加速科技成果孵化和产业培育。今后一段时期,安泰环境仍处于较高强度持续投入期,投资需求较大,业务发展面临一定的不确
定性,机遇与风险并存。安泰科技“十四五”战略明确围绕两大核心产业实施产业聚焦深耕,全面盘活其他业务、择机兑现价值、反哺核心主业发展的业务发展规划,并把突破机制创新,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安泰环境股权融资,对接外部资源助推产业突围发展作为重要任务举措。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安泰环境 14.00%股权。通过本次交易降低公司对安泰环境的持股比例,有利于减小高投入业务对公司整体业绩的影响及资金的占用,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同时,公司提前兑现部分业务价值,有利于进一步反哺主业发展,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202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持有安泰环境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联合公开挂牌转让安泰环境 14%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存在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述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重大交易的可能性,因此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系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最终受让方不确定,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再次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尚未确定受让方,交易对方的情况将以最终的受让方为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2TM238
3、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76 号 17 幢 206 室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陈哲
6、注册资本:13448.26 万元
7、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30 日
8、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产与销售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自行开发的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合同能源管理;销售医疗器械 II 类、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安泰科技 5,500.0000 29.4035
2 钢研集团 4,540.1197 24.2719
3 北京安瑞杰能 2,000.0000 10.6922
4 宁波华翔 1,231.5200 6.5838
5 宁波远东集团 1,000.0000 5.3461
6 宁波安瑞杰能 1,000.0000 5.3461
7 北京旭安 985.2200 5.2671
8 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 738.9100 3.9503
9 钢研投资 716.8610 3.8324
10 安泰创业 500.0000 2.6730
11 宁波远成 492.6100 2.6335
合 计 18,705.2407 100.0000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2,724.10 66,127.53 98,861.31
负债总额 27,932.50 34,428.43 42,457.88
股东权益 34,791.60 31,699.10 56,403.42
营业收入 36,780.96 33,621.48 31,311.07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经审计)
利润总额 3,069.52 2,580.96 2,876.80
净利润 2,869.67 2,684.84 2,704.32
经查询,安泰环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本次挂牌及协议出让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
安泰环境控股子公司宁波安泰涉及诉讼正在进行中,安泰环境不存在为宁波安泰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方面的情况,宁波安泰不存在占用安泰环境资金的情况,因此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
(三)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情况
本次交易由公司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中京民信(北京)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展审计评估工作。以 2023 年 9 月 30 日作为审计和基准评估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21411 号)。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3]第 421 号),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对安泰环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安泰环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 56,403.42 万元,
评估值 90,767.93 万元,增值额 34,364.51 万元,增值率 60.93%。综合考虑安泰
环境产业发展价值,为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本次公司转让持有的安泰环境14%股权,交易价格拟以 1.4 亿元作为挂牌价,最终以实际摘牌价格为准。
(四)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本次公司转让持有的安泰环境 14%股权后,公司合并持有安泰环境股权比例
从 32.07%下降至 18.07% ,公司不再作为安泰环境第一大股东,安泰环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安泰环境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的情况,安泰环境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挂牌转让最终转让价格、交易标的交付状态、款项交付和过户时间等在
挂牌交易后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时确定。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后,安泰环境实控人未发生变更,保持正常经营,不涉及土地租赁、债务重组、员工安置等情况。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安泰环境股权是落实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深入推进业务聚焦,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兑现产业价值,反哺核心主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安泰环境的产业独立性强,与公司主业协同性有限,未来需要持续性的资源投入,项目实施有助于安泰环境未来获取发展资源,加快推动产业突围发展,形成安泰科技与安泰环境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更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次公司转让持有安泰环境 14%股权,交易完成后存在产生的投资收益超过
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 50%的可能性,因此存在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述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重大交易的可能性。由于后续交易事项尚有不确定性,根据本次交易公开挂牌交易等事项的进程安排,预计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正常生产经营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