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有效期至:2020年3月10日
2、行权价格:8.12元/股。
3、可行权份数:302.1177万份期权。
4、行权方式:自主行权模式。
5、上述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6 年 2 月 1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6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3、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16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3 月 11 日,
同意公司向 64 名激励对象授予 544 万份股票期权。
4、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484,924,403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0.4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5 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7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 年 7 月 5 日。
5、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已于
2016 年 7 月 5 日实施完毕,经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将由 544 万份调整为
816 万份,行权价格将由 18.77 元/股调整为 12.49 元/股。
6、2017 年 4 月 10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业绩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对
本次股权激励对象调整,经调整激励对象由原 64 人调整为 55 人,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
数量由原 816 万份调整为 708 万份。
同时审议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
并通过考核的激励对象共 55 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212.4 万份。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公司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以集中统一行权模式行权,行权人数为 53 名,行权数量为 205.2
万份期权,行权价格为 12.49 元,该次行权股份于 2017 年 6 月 13 日上市流通。
7、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4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在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发生变动,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29,438,6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98874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85934 股。
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6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 年 6 月 23 日。
8、2018 年 4 月 20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一期股票期
权数量、行权价格以及激励对象的议案》,同意因 2016 年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以及激励对象离职、业绩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对本次股权激励对象、行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
激励对象由 55 人调整为 51 人,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6,923,501 份,行权价
格由 12.49 元/股调整为 8.31 元/股。
同时审议议案《关于公司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
并通过考核的激励对象共 51 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 296.7197 万份。
9、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166,988,8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90
元(含税),派发现金共计 105,028,996.68 元,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6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8 年 6 月 29 日。
10、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已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实施完毕,经调整,公司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 8.31 元/股调整为 8.22 元/股。
11、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结束时51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尚未行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在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2,967,197份予以注销。公司一期股票期权数量由6,923,501份变为3,956,304份。
二、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全部条件:
序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
号 情况说明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 务会计
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②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 公司未发生所列情形
以行政处罚;③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②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③具有《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④公 激励对象未发生所列情形
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
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3 公司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
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符合此项条件,请查阅附表一
均不得低于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4 以2015年业绩为基准,2018年公司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符合此项条件,请查阅附表二
益后的净利润较2015年增长不低于100%。
5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目标,所在经营单 本次行权的40名激励对象2018
位业绩考核结果达标,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S、A或B的 年度个人业绩均考核合格。
前提下,才可行权。
附表一:
业绩指标 目标值(2013-2015年平均值) 等待期(2016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75,244,558.84元 245,789,877.16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7,236,761.87元 118,625,510.56元
附表二:
业绩指标 2015年(元) 2018年(元) 增长率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403,509.36 319,411,269.58 1465.47%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2、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详细名单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情况清单》):
类型 人数 第三期行权数量 占现有期权总数
(万份) 的比例
管理人员 21 165.4454 54.76%
销售人员 14 100.7060 33.33%
研发人员 5 35.9663 11.91%
合计 40 302.1177 100%
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