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1-112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以下简称内控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
见。
2. 原聘请的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拟聘请的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3. 变更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因与中审众环合同期限届满,根据公
司内部管理规定,通过询比价采购方式和询比价结果,经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公司拟聘请致同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4. 原聘请的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公司已就拟变更内控审计会
计师事务所与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5.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等对本次拟变更内
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6. 本次变更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请 2021 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决定聘请致同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致同所成立于 1981 年,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
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 2020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2 名,注册会
计师 1,26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2020 年,该所业务收入为 21.9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6.79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3.49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79 亿元;2020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222.36 万元;
该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8 家(其中 2020 年对长江电力实施内控审计)。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致同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达到了 6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43.51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发生行政处罚 1 次、监督
管理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1 次。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其个人的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金鑫,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9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戴凯平,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邱连强,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09 年成为致同所技术主管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1 年,公司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2.60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
务规模及分布情况询比价确定,较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50 万元)降低 5.9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请的中审众环为公司 2019 年、2020 年的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已
经连续为公司提供了 2 年的审计服务,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中审众环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顺利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公司对中审众环为公司内控审计所做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与中审众环合同期限届满,根据公司内部管理规定,通过询比价采购方式和询比价结果,经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公司拟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原聘请的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中审众环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公司也就该事项与致同所进行了商谈。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要求,积极地做好有关沟通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情况
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致同所进行了沟通,并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良好的诚信、足够的独立性和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拟聘请致同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经核查,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致同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
1. 公司变更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是基于与中审众环合同期限届满,按照
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履行有关采购程序后,根据采购结果拟选聘致同所为公司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2. 公司本次变更内控审计结构符合相关证券监管规定,致同所具备从事企业
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的资质,该所在其承揽的有关审计业务中表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能够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体系,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聘任致同所作为公
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 同意聘请致同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2021 年度的内控审计
费用总额不超过 25 万元,审计期间,致同所工作人员发生的业务差旅费和住宿费由其自行承担。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3.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 致同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
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