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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电力: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6

长源电力: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1-122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1年11月25日下午2:50在湖
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虎先生主持。会议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2021年11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接受网络投票;使用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1年11月25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接受网络投票。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5人,代表股份1,986,145,79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984%。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1,985,469,0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71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67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

    3.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6,021,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
1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弃权5,4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204,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9 % ;反对
11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0%;弃权5,4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204,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9 % ;反对1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0%;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204,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9 % ;反对11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0%;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汉川一发锅炉贫煤改烟煤改造EPC项目关
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206,3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6 % ;反对1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2%;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206,3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6 % ;反对11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2%;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4. 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公司青山热电350MW超临界对冲炉防结焦提效
智能燃烧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206,3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6 % ;反对1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2%;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206,3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6 % ;反对11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2%;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5. 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公司青山热电汽轮机通流改造项目关联交易的议
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206,3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6 % ;反对1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2%;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206,3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6 % ;反对11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2%;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6.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随州公司签订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合同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206,3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6 % ;反对1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2%;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206,3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6 % ;反对11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2%;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曾雅兰、汪邓琳

    3.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熊茂垠

    4.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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