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章程 修订后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文全称: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中文全称: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 中文简称:长源电力 中文简称:长源电力
英文全称:GUODIAN CHANGYUAN ELECTRIC POWER CO.,LTD. 英文全称:CHN ENERGY CHANGYUAN ELECTRIC POWER CO.,LTD.
英文简称:CHANGYUAN POWER 英文简称:CHANGYUAN POWER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0828.408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4,966.0478 万元。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以电兴业、强企报国”的企业精神,“做实、做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秉承“绿色发展,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发扬“实
3 新、做大、做强”的工作方针,业绩为本的导向管理,致力于股东价值最大化,并 干、奉献、创新、争先”的企业精神,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发电主业,打造世界一流
通过技术、制度与管理的不断创新,成为一流的电力投资运营商。 水平发电公司,为社会赋能,为经济助力,为股东创造丰厚回报,为员工创造美好
生活。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力、热力及设 第十四条 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煤炭开采;保险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备生产及其有关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和培训;新能源开发利用;对煤矿、化工原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料及化学制品(不含化学危险物品)、水泥、铝及相关有色金属产品等项目的投资 可证件为准)。热力生产和供应;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
4 和管理;煤炭批发经营;批零兼营机电设备、黑色金属、铜及铜材、铝及铝材、汽 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煤炭及制
车(不含九座及以下品牌乘用车)及配件、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纺织品;塑料制 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黑色金属铸造;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制造;五
品、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企业 金产品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家用纺
财产保险代理。 织制成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
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序号 原章程 修订后章程
5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普通股 110828.408 万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普通股 254,966.0478 万股。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六章 董事会
6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不设职工董事,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不设职工董事,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
长 2 人。 长 1 至 2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