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4-045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能源集团所持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聘请了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收购标的进行了评估,评估
报告采用收益法估算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结论,该种评估方法是以预测估价对象
的未来收益,然后利用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益乘数将其转换为价值来求取估价
对象的价值的方法,如标的企业未来生产经营情况发生无法预料的较大变化,则
本次评估结果存在估值过高的风险。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新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
法持有其55%的股权,为解决一厂多制问题,为将来公司内部整合创造条件,公
司拟以协议方式收购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持有的公司
汉新公司15%的股权,收购价格以已经湖北省国资委备案通过了的评估结果为基
准,该部分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15,823.49万元,评估基准日(2014年5月31
日)至交割日之间的损益由汉新公司原股东享有或承担,预计收购价格不超过
16,600万元。
能源集团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11.8%的股权,根据深交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其构成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收购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收购湖北省能源集团公司所持湖北汉新发电公司15%股权
关联交易的议案》,参与会议表决的2名关联董事肖宏江、张国勇均回避了对此
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收购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
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
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审议上述事项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能源集团协议转让汉新公司股权事宜已获湖北省国资委《省国资委关于湖北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汉新发电公司15%的股权的批复》(鄂国资产权
[2014]165号)。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4月30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96号
主要办公地: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96号
法定代表人:肖宏江
注册资本:人民币48亿元整
1
营业执照注册号:420000000010724
主营业务:能源投资、开发与管理;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其他经营业务。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
100%。
(二)与公司前十大股东关系
湖北能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11.8%的股权,其执行董事肖宏江在
公司担任副董事长职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
合法持有其全资控股股东湖北能源4.34%的股权,其资本与产权部副主任刘海淼
在湖北能源担任董事职务。除以上关系外,能源集团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
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其他关系。
(三)财务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湖北能源资产总额2,971,792.93万元,
负债总额1,874,545.72万元,净资产1,097,247.21万元,营业收入1,109,097.41
万元,营业利润107,580.02万元,净利润95,363.6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362,364.91万元。
截止2014年6月30日(经审计),湖北能源资产总额3,123,600.08万元,负
债总额1,967,130.91万元,净资产1,156,469.17万元,营业收入339,132.32万元,
营业利润66,051.99万元,净利润59,259.4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1,893.90万元。
(四)关联关系图
国务院国资委 湖北省国资委
100% 33.22%
4.34%
中国国电 湖北能源
37.39% 100%
11.8%
长源电力 能源集团
55% 15%
汉新公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拟以不超过16,600万元的价格收购的能源集团所持有
的汉新公司15%的股权。
(二)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1.汉新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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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湖北省汉川市新河镇电厂路
主要办公地:湖北省汉川市新河镇电厂路